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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入类 骗取退税私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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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05-09 14:25 字体显示:
 
 

  背景材料

  陕西JM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JM公司)为股份制(民营)公司,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及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根据国务院打击出口骗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财政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JM公司涉嫌参与“四自三不见”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进行检查,同时,还查实了该公司私设“小金库”、私分资金的违纪事实。

  违纪事实

  一、违纪事实

  1.提供服务,作假骗税。该公司白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经“中间人“刘某、曾某(两人系主要骗税分子)的牵线介绍,分别与两家“外商企业”(GJ实业有限公司、DH贸易公司)及三家“国内供货商”(RP县塑料制品厂、RP县塑料皮革制品厂、HL县服装厂)进行贸易业务活动。经核查:JM公司从上述三家国内供货商“购进货物”,向上述两家外商企业“出15货物”的整个过程中,均由“中间人”一手操纵: “供货商”和“外商”由中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和使用的“印章”由中间人提供,“结汇”通过由中间人操纵的“外商”出面结付;该公司在财务核算上对这些贸易活动,仍作“自营出口业务”核算。经有关部门证实:上述三家“国内供货商”和两家“外商企业”纯属子虚乌有的虚假企业,签订合同所用的印章系伪造的假印章。该公司明知是假,却为骗税分子提供必要的单证(如空白的外汇核销单)和资金往来账户等,从事典型的“四白三不见”业务,整个过程天衣无缝,JM公司向国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未被发现,共骗取出口退税款210.8万元。

  2.偷逃税款,私分资金。在查出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问题的同时,还发现其总经理王某等人截留收入、偷逃税款,私分私设“小金库”资金的犯罪事实。自1998年下半年起,JM公司王某委托GZ贸易公司进行货代业务,并商定从中得到“返点”,返点金额转人JM公司作“小金库”。1999年初,由王某做出决定、公司财务谢某具体操作,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登记了一家公司——XA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并开设了银行账户。此后,两人将从GZ贸易公司得到的“返点”金额转入该账户,截留转移公司的业务收入累计达230余万元,偷逃各种税款120多万元,并多次私分了“小金库”资金。具体情况为:(1)王某将小金库中的110余万元转划至YC通信仪表公司(该公司系王某妹夫所设,与JM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将这部分资金占为已有。(2)王某、谢某两人从“小金库”中提取现金私分,其中:王某分得现金43万余元,谢某分得现金21万余元。(3)王某、谢某两人还从公司业务员黄某处得到“好处费”7万元。

  二、违纪特点

  JM公司骗取出15退税一案,其特点是以假乱真,手段隐蔽,不易发现。从表面上看,三家“国内供货商”和两家“外商企业”尽管是虚拟的,但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手续齐全,无懈可击,而且有与之配套的合同、发票等商业单证。因此,要揭穿其骗税的真实面目,取证难度和工作量都相当大。如果从审核“两单两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人手,由于骗税分子的手段相当高,他们在法定单证的完备性和真伪性方面也做得天衣无缝,十分隐蔽。

  检查思路与方法

  一、检查思路

  由于这起出口骗税案的案情较为复杂,只有抓住重点,发现疑点,才能使检查工作打开缺口。因此,检查小组确立了“跟着资金流向走,顺藤摸瓜查骗税”的思路。检查小组根据骗税的特点,认为骗税分子运用如此手段以假乱真的最终目的,乃是要非法获取大量退税资金。那么,JM公司肯定与骗税分子在资金上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关系,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尤其是流出资金的去向应该留有骗税分子的蛛丝马迹。于是,检查小组决定跟踪企业资金流向,重点检查有关账册,翻阅相关的凭证,循着资金流向,查找该公司在支付“货款”中存在的可疑线索,在公司大量的正常供货商和客户中排查隐匿其中的骗税分子。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翻阅大量资金往来凭证中,终于发现了骗税分子用子虚乌有的三家“国内供货商”和两家“外商企业”,使检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二、检查方法

  1.精心准备,熟悉情况。检查前,检查小组仔细查阅了该公司的有关资料,将大量的相关数据(包括:报关单、结汇单、水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凭证等单证)逐一录入计算机,并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排序分析,查找疑点,列出重点检查提纲,为日后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避其锋芒,寻找疑点。本案中骗税分子在单证造假上下足功夫,使得通常查验单证的检查方法不能有效实施。但假的东西终究不能成真,检查人员发现了骗税分子在业务常识性方面露出的诸多马脚,如:供货合同和外销合同的购货方不一致;刚签订一笔大额业务不久,产品便生产出VI(一般企业不可能有符合需要的大量现成存货,应有一个生产过程);同一报关单上出现不同的颜色和字体(为应付检查而事后套打原先未填项目形成的);货物仓储运输拿不出相应的发票;先报关出口的报关单上有以后才开具的专用缴款书号码等。

  针对上述常识性的疑点,检查人员从每笔“出VI业务”的交易过程人手,通过当事人对整个交易过程的描述,抓住其中与客观事实相违背的破绽和疑点,用事实揭穿有关人员虚构的交易过程。例如,一位当事人回忆交易过程时,说其采用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报关资料进行报关云云,检查人员立即打断其早就准备好的长篇大论,要求其提供邮寄发票。当事人措手不及,精心准备的全部虚假业务陈述还未开始就被揭穿,在巨大心理重压下,只能如实交待了造假过程。再如,检查人员发现许多与同一企业签订的业务日期相近、数量金额相同的供货合同,于是请当事人前来解释。当事人为此专门在一本笔记本上作了详细的准备,在接受询问时频频翻看笔记本,这立即引起检查人员的注意,遂要求看一下该笔记,当事人欣然同意。检查人员原本想在其中发现点什么,结果当看到笔记本上的笔迹时,觉得似曾相识,非常熟悉,猛然想起来这笔迹与检查中看到的供货企业每次出具的货款收据上的笔迹一致。为防止当事人再次作假,检查人员不露声色,在按部就班的提问中确认货款收据每次都由供货企业自行出具后,当场拿出检查工作底稿,并请当事人当场签字。检查组在取得当事人的笔迹之后,连同货款收据迅速交与公安机关进行笔迹鉴定。面对公安机关做出的权威笔迹鉴定结论,当事人无言以对,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造假行为。

  3.突击检查,马不停蹄。在掌握充分事实依据的基础上,检查小组不给有关当事人任何串供的喘息机会,一旦发现线索,即连夜询问有关当事人。在询问中,检查小组一方面精心准备环环相扣的问题,让当事人在连珠炮似的询问下应付不暇,难以自圆其说;另一方面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制人。这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迫使当事人不得不交代制假骗税的事实。之后,检查人员根据新获得的线索层层突破,掌握了有关当事人制假骗税的全部事实,并及时追回了部分赃款,挽回了一定的损失;同时,还顺藤摸瓜获得企业私设小金库的重大财经违纪线索。

  处理结果

  对JM公司涉嫌参与“四自三不见”活动、骗取出口退税和公司王某、谢某涉嫌非法侵占骗取的国家资金的行为,检查组根据国务院“打骗”工作组的要求,向陕西省公安部门移交了相关的检查资料,发出书面建议书:要求依法立案侦查,依法严肃处理,并追回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同时,对主要组织制假的骗税分子刘某、曾某,要依法将其捉拿归案,严惩不贷。对此,该省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发文接受检查组的建议,同时组织警力,依法进行立案侦查。不久,此案即被告破,有关人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同时追回了所骗税款。

  违纪动机与原因

  在一段时期内,出口退税曾经是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为什么骗税分子如此胆大妄为,不惜违法,疯狂骗税,其个人利益驱动、用较小成本获取较大风险收益的作案动机不言而喻。之所以骗税能屡屡得手,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其中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其背后的社会因素,也是应该仔细研究分析的。

  1.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缺陷是最关键的。即出口退税凭证的签发机关与审核机关未能进行数据信息交换。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依据是一些容易被伪造的纸质凭证,当审核机关与这些凭证的签发机关未能进行数据交叉检查、以印证凭证的真实性时,犯罪分子即有机会通过较小代价伪造凭证获取高额非法收益。但当出具出口退税凭证之一(报关单)的海关与税务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后,税务部门能够通过信息交叉稽核来验证企业提供凭证的真实性时,出口骗税猖獗一时的局面便有望收敛。同时,还要防止职务犯罪,即犯罪分子买通凭证签发、验证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共同实施骗税犯罪。

  2.分析出口骗税背后隐藏着的深层次社会因素。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人们释放追求利益的欲望和能量提供了经济环境,当需要无法满足时,如果违法成本较小而风险收益较大,就会有人选择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来达到目的。其次,权力腐败催化了经济犯罪的泛滥。在市场经济初期,行政权力具有很大的经济属性,成为特殊的经济要素。当违法的经济活动进行“权力寻租”时,一部分掌权者为金钱所引诱,置法纪于不顾,进行“权力寻租”活动,谋求权钱交易。两者一经结合,犯罪能量就呈几何级数增长。

  教训与启示

  一、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的监管机制

  1.加大出口退税的管理力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督体系。在要求提供有多个部门签发的全部凭证方能办理出口退税的同时,加强出口退税环节各部门的信息交流,强化部门间信息的交叉验证工作。建议在全国建立一套有关出口退税方面的数据平台。该数据平台由海关、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共同参加组建,平台内的数据能够提供给海关、外汇管理、税务、商品检验等部门以及出VI企业使用。同时尽量统一有关出口退税方面数据的口径。由于该数据平台是由几个部门共同参加,各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数据统计方法,因此,为了能够使有关部门共享有关数据,为今后实现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电子申报,有关部门应共同协商,确定统一的有关出口退税方面数据的口径。

  2.强化综合治理观念,加强预防教育,严防职务犯罪。预防出口骗税,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否则,前述所有技术上的细致防范都会因为“内部人”的行为而导致防御作用的削弱甚至失效。同时应该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合法获益”的社会氛围,从而增大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时对非法收益的心理预期,促使其三思而后行,最终能悬崖勒马,回到合法经营的正道上来。

  3.继续严厉打击各种骗税行为,重检查,重处罚。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在海关监管现场派驻税务警察,直接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事前检查,对假出口的骗税行为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同时加强与骗税多发的外商购货地——香港、澳门两地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防止出口骗税行为的发生。

  二、讲求检查方法,针对具体情况灵活应对

  在本案的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摒弃常规,根据骗税分子不同寻常的犯罪目的,手段猖獗的特征,制定了“跟着资金流向走,顺藤摸瓜查骗税”的总体检查思路,是案情很快水落石出的重要原因。在具体检查工作中,检查小组成员在细心准备的前提下,与时间赛跑,争分夺秒开展工作,不给当事人任何喘息之机。这种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招招紧逼的检查方法,是对付做贼心虚的骗税分子的有效手段。检查人员及时灵活调整战略战术,收到了明显的成效,还“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了当事人私设“小金库”重大财经违纪行为,进一步扩大了检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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