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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 国家计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在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省开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颁布日期】 2000-06-20 【文  号】 林计发[2000]268号 【字体显示】
 
 

河北、吉林、黑龙江、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联合上报的《关于在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省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请示》(计农经[2000]463号文)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

关于在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省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请示

计农经[2000]463号

国务院: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部署,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0]111号)。同时,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我们对其他地区的退耕还林(草)也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文件的要求,对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省政府关于申请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意见报告如下:

  一、在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必要性

  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15.8亿亩,其中部分地区坡耕地比重较大。这些省所处的生态地位十分重要,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状况亟待治理,特别是坡耕地退耕还林(草)是当务之急。湖南省的湘、资、沅、澧四水和洞庭湖,对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防汛抗洪、蓄水调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河北省的张家口、承德两市是京津水源的主要发源地,也是京津及华北平原的重要生态屏障。吉林和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和商品材基地。这几个省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上陡坡地开垦、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乱侵滥占林地等人为因素,使这些地区的林草植被遭到破坏,造成严重的生态后果,水土流失严重,水患加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如湖南全省水土流失面积4.7万平方公里,年土壤侵蚀量达1.7亿吨,其中50%以上来自坡耕地。目前平均每年淤积在洞庭湖的泥沙在1亿吨以上,其中湘西地区注入洞庭湖的泥沙就达3000万吨,洞庭湖的调蓄能力大大降低。河北省的张家12I、承德两市水土流失面积4.84万平方千米,占两市总面积的63%,是首都周围地区风沙扬尘的重要源头,由于水土流失,使京津水源的官厅、密云、潘家口三大水库蓄水及防洪能力严重下降,对下游地区人民生活和首都城市安全构成威胁。松花江、嫩江流域的洪涝灾害以及干旱,风沙等自然灾害给吉林、黑龙江等省造成了重大损失。

  加快这些地区以,天然林保护、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由于坡耕地退耕还林(草)比较复杂,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因此,先选择一些具有典型、示范用的县进行试点十分必要。

  二、试点范围及主要任务

  在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四省中,选择14个县(市)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其中:湖南省4个省,湖北省6个县,吉林省2个市,黑龙江省2个市。

  2000年安排退耕还林(草)面积50万亩,并按照“退一还二”的要求,安排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面积53.8万亩。其中:

  湖南省退耕还林(草)面积2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面积21.0万亩。

  河北省退耕还林(草)面积1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面积10.0万亩。

  吉林省退耕还林(草)面积1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面积12.8万亩。

  黑龙江省退耕还林(草)面积1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面积10.0万

  三、实施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的相关政策

  参照林计发[2000]11号文件中实施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的有关政策,一是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湖南省按300斤、其他三省按200斤计算,每斤粮食按0.7元折算,由中央财政承担。粮食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二是国家给退耕户适当现金补助。按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20元安排,由中央财政承担。三是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种苗。种苗费按建设生态林标准每亩补助50元,由国家提供给采种、育苗单位。四是实行个体承包。按照“谁造林(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实行责权利挂钩。五是实行“退一还二、还三”甚至更多。六是实行报账制。

  四、试点示范工作的主要保障措施

  为保障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分工负责做好相关政策及投入落实工作。国家林业局要积极做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建立省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退耕还林(草)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三是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编制好各级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四是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五是研究制定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六是坚持种苗先行,确保良种壮苗的充足供应。七是坚持科技先行,加强对试点示范的科技保障工作。八是建立试点示范工作的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试点示范工作动态,加强工作指导。

  以上妥否,请示。

  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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