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核定我省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的请示》收悉。鉴于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时间、科目与过去相同,报考人数历年间大体相当的情况,经研究,同意仍然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1999年度我省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1999]5号)规定的报名费、考务费标准执行,即每生四科共计100元。今后,如不发生需要调整律师考试收费标准的情况,统一实行本标准。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