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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日期】 2007-01-24 【文  号】 吉政办函[2007]10号 【字体显示】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学仁 副省长
  副组长:刘长龙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王安全 省委副秘书长
      王国义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吴玉珩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包 伟 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永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学本 省人事厅副厅长
      宋东生 省编办副主任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刘庆恒 省审计厅副厅长
      刘 辉 省管局副局长
      王承凯 省法院副院长
      张海胜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及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副厅长张永田兼任,副主任由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高占志、省财政厅国有资产处处长侯克兴担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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