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促进和推动全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吉林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斌 副省长
副组长:刘长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臧忠生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巩 固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高 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彭永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郝久利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李成保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
迟学智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 晶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双喜 省老龄办主任
崔慧兰 省残联副理事长
刘丽焕 省劳动保障厅副巡视员、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巩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