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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颁布日期】 2003-04-30 【文  号】 吉扶字[2003]2号 【字体显示】
 
 

各市(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的精神,结合全省农村贫困现状,制定了《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的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的贫困状况明显缓解,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除了少数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和社会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在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特困人口,目前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在全省已经基本实现。

  21世纪初,吉林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人民生活水平进入小康的第二步战略部署,转向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小康生活更加宽裕的第三步战略部署阶段。在此期间,集中力量,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把扶贫开发事业推向新的阶段,是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会全面进步的一个重大举措,对于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边疆巩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将产生十分广泛的影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进入新世纪,全省的扶贫开发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实现“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基本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后,贫困人口的分布及构成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继续提高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尽快解决剩余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巩固“八七”扶贫成果,成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中心任务。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一方面可以获得更多的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对我省的农村经济也会产生相当大的冲击,这必将对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扶贫开发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目前,全省仍有59万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还有81万左右刚刚解决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在625-865元之间,仍处于低水平、不稳定的状态,一遇自然灾害极易返贫。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西部干旱风沙地区和东部高寒山区。而中部地区由于受农副产品结构和品质的影响,在粮食主产区的县份,也相对地出现了一部分贫困人口。认真解决这些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提高收入水平,使其稳定解决温饱逐步达到小康生活标准,“十五”期间乃至今后十年全省扶贫开发任务相当艰巨。

  (一)制约因素

  1.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贫困地区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在我省贫困人口分布比较集中的东部和西部地区,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备,农业生产经营粗放,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收入渠道单一,而且极不稳定。同时,绝大多数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不灵,通讯不畅,缺乏发展商品生产的意识和环境,自身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能力有限,脱贫致富的步伐缓慢。

  2.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我省一些地区天然林资源遭到破坏,毁林、毁草,盲目开荒和开发,致使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加剧,以荒漠化、盐碱化和土壤退化为特征的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我省连续遭受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返贫现象每年都有程度不同的发生。

  3.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影响,贫困地区教育、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社会化服务功能欠缺,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自身素质低下,缺乏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能动性,其中不乏一部分社会救助的对象。

  4.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目前,总体上农产品市场供大于求,一般产品生产相对过剩。由于农产品结构不合理,品种质量差、档次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啪的通用规则和国际惯例,我省农产品生产流通将面临更加严峻挑战,单纯依靠农产品顺价和政府补贴的局面将难以为继。

  (二)有利条件

  1.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创造了条件。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正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一方面可以有力地促进贫困地区优化种养业品种结构,改善品质和质量,提高效益。另一方面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必将加快贫困地区转移剩余劳动力的速度,增加贫困群众的就业机会,切实提高其收入水平。

  2.生态省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为扶贫开发带来良好的契机。生态环境恶化是我省部分地区发生贫困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以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盐碱化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恶化势头将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强,这就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3.扶贫开发的有效实践,为完成新时期的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全省各地都相继规划和建成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和开发型项目,不仅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状况有了较大改善,而且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奠定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同时,各地在扶贫开发的实践中,围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这个中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新世纪扶贫开发积累了宝贵经验。

  4.社会各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扶贫开发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不仅使贫困乡村得到了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提高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能力,而且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贫困问题的极大关注,唤起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的工作热情。社会各界的深切关注和积极参与仍是新时期扶贫开发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历史性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到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起长期作战的思想。同时也必须正确认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形势和任务,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坚定必胜信心,埋头苦干,不断开创我省扶贫开发的新局面。

  二、“十五”及2010年扶贫开发的总体构架

  (一)指导思想

  今后10年,我省扶贫开发总的指导思想是: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指导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产和生存条件,巩固扶贫成果,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和人口的生活质量。

  (二)对象、范围及重点

  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我省扶贫开发的实际,今后10年,我省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是现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140万农村人口,主要是极少数目前尚未解决温饱和初步解决温饱而因灾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工作重点是贫困人口分布比较集中的西部盐碱风沙干旱地区、东部高寒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及边境地区。在重点扶持东西部重点贫困地区的同时,也要加强中部地区个别贫困人口比重较高的零星插花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要求,根据我省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和脱贫进度,今后的扶贫开发要分层次、分阶段确定工作的重点和范围。2001--2005年,全省将重点扶持大安、通榆、镇赉、靖宇、汪清、安图、龙井、和龙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024个扶贫工作重点村。

  (三)奋斗目标

  2001--2010年,我省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是:尽快解决极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

  “十五”期间要在总体上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到2005年全省现有的农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加100元以上,做到贫困群众人均l亩稳产农田,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住房,80%的贫困人口吃上安全水;贫困地区中小学、卫生院房舍改造要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要达到98%,青年劳动力要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并有80%的劳动力受到专业技能培训,初步建立起医疗卫生保健体系;50%以上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通公路,80%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通电话,90%的扶贫工作重点村能接收广播电视信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万亩,治理风沙盐碱地面积35万亩,治理干旱面积70万亩,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势头。

  到2010年,力争做到村村通等级公路,村村通程控电话,基本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的防病改水问题,使扶贫工作重点村的文化、教育及医疗卫生条件有较大改善,贫困人口的年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以上。

  (四)实施内容

  按照整体规划、综合治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现有的1024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制定并组织实施“千村扶贫开发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三大扶贫开发工程。一是温饱工程,即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产自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开发生产经营型项目工程;二是畅通工程,即以解决交通不便、信息不灵、通讯不畅为主要问题的乡村道路、农村通讯、输变电线路以及广播电视接收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工程;三是生态工程,即以植树种草和水土流失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项目工程。从根本上改变这些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三、基本途径

  (一)加快调整贫困地区种养业结构,提高种养业的质量和效益

  1.种植业结构的调整,要在不放松粮食生产,切实保护和提高贫困农户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着重解决品质不优、产品质量差、生产成本高、经营粗放问题,走效益农业之路。一是适应养殖业、加工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由传统的粮食作物为主,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并重的“三元”结构转变。二是大力调整品种结构,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粮食作物要确保总量稳定增长,增加市场适销的优质产品生产,重点是更新玉米和水稻品种,扩大优质大豆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小麦、绿豆、蓖麻、葵花、荞麦等优质杂粮杂豆生产。

  2.养殖业结构调整,要在积极扩大总量规模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品种质量和安全质量问题,走精品牧业之路。大力发展优质肉牛和奶品生产,逐步提高牛、羊肉和禽肉在肉类总量中的份额。加快生猪品种改良,优化种群结构,增加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良“三元”杂交品种和瘦肉型猪的比重。除此之外,条件适合的贫困地区也要注意发展肉鹅、林蛙、肉犬、绒山羊商品兔、獭兔等特色饲养业。

  (二)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切实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依托当地资源,重点培育和扶持能进行农副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从实际出发,扩大生产规模,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重点搞好带户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发展各具特色、布局合理的优势产业和产品。“十五”期间,重点抓好东部山区的以林产品和土特产品生产加工为主及西部地区以牛羊、白鹅、獭兔等畜禽生产加工为主的产业化项目。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着力加强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工作。西部地区重点进行风沙、盐碱地的治理,实施“百村荒漠化治理工程”,即对西部200个村的35万亩荒漠化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大力实行植树种草,种植沙棘,围建草库仑,恢复生态植被;同时,采取科学的饲养方法,改变传统的放牧饲养习惯,促使西部生态环境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东部山区重点进行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

  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通过对山、水、林、田、路、村的综合治理,把保护耕地与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林网建设以及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改造结合起来。使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按照流域发展计划和水资源供需预测,兴建一批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积极兴建蓄、引、提工程,合理开发地表水资源。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地下水,兴建小型微型水利工程和雨水集结及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

  (四)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小城镇建设,优化农村就业结构

  今后一个时期,继续采取积极扶持措施,促进贫困地区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尽快制定贫困地区小城镇建设规划,确保有序推进。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避免不切实际,盲目攀比,一哄而起。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扶持贫困地区规划内小城镇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小城镇,重点改善小城镇供水、供电、道路、通讯、文化和教育事业、环境整治等公共基础设施状况,增强其服务功能。

  (五)继续组织开展科教扶贫,提高贫困群众的基本素质

  充分调动各类科研机构、技术推广组织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把他们的物质利益、项目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直接联系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鼓励科研机构和人员直接参加项目的开发,并在科学技术推广工作中提高自身的水平,拓宽发展空间。全面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科教文化素质,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推广和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培训,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改变这些地区群众落后的生活习惯,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六)对极少数居住在缺乏生存条件的贫困群众,实行移民开发

  “十五”期间,要集中一定的财力和物力,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长期居住在缺乏生存条件,自然资源贫乏的贫困地区的特困群众实行移民开发。摸清贫困地区亟待实行移民开发的贫困群众底数,制定移民开发规划。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小城镇建设和区域性主导产业的发展,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地实行自愿移民搬迁。对于生存条件特别恶劣、自然资源极其贫乏的扶贫工作重点村,本着有利于开发的原则,向资源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实行以村为单位的成建制整体搬迁。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人力度

  中央决定,2001--2010年,中央财政将根据财力增长水平和扶贫工作需要,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继续安排扶贫贷款,增加贷款总量。扶贫贷款执行统一优惠利率,优惠利率与基本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据实补贴。按照中央的要求,省、市(州)、县(市)都必须把扶贫开发的投人列入财政预算,并不断增加资金数量。要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扶贫政策,改善投资软环境,利用各种媒介和渠道,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争取更多的国外资金和省外资金,用于我省的扶贫开发。

  (二)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安排的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信贷资金)和省安排的扶贫资金要重点投向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村。

  中央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按国家颁发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据省扶贫开发规划,确定项目方向和资金投向方向,以项目定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督,形成制度。

  扶贫信贷资金要本着“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集中用于能够带动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各类企业到贫困地区兴办的有助于贫困户增加收入的项目,应视项目效益给予积极支持。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执行统一优惠利率。优惠利率和基准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据实补贴。

  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库,凡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是前期工作完备,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的项目;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验收结算制度,确保项目的工程进度和质量,尽快发挥扶贫效益。

  (三)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各级党政机关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继续开展帮扶工作,有条件有能力的,要结合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继续选派干部蹲点扶贫,努力为贫困地区办好事、实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工商企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通过不同形式,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对口帮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工作重点村,其他扶贫工作重点村由市(州)、县(市)负责组织本级的单位进行帮扶,确保全省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都有帮扶单位。

  (四)加强贫困地区的基层组织建设

  要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围绕建设一支好的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四项新机制,即建立村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建立村干部激励新机制,奖勤罚懒,促进发展;建立监督制约新机制,村务公开,制度合理;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定期学习,不断提高。通过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水平,能够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人选拔到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搞好贫困地区的贫困监测

  加强贫困地区的综合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扶贫开发的工作动态。要增加和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形成规范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交流。要制定科学规范、符合实际的监测方案,采用多种方法,全面、公正、动态地反映扶贫开发的发展和变化,为研究问题、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监测的重点是最低收入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国家和省重点扶持范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扶贫资金的管理和扶贫项目的执行情况。

  (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

  缓解和消除贫困、实现全民族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必须把扶贫开发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负责把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村、到户。要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把扶贫开发进度的快慢、效果的好坏作为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其他县(市)的党委、政府也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当地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要充实和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稳定人员,改善条件,提高素质,增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导和协调管理能力,以保证扶贫开发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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