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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日期】 2007-03-23 【文  号】 吉政办发[2007]10号 【字体显示】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在多年建设的基础上,作为我国电子政务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将逐步进入以深化应用为显著特征的新阶段。为统一指导、积极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吉林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一五”规划》,特制订《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一、建设现状
  在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规划指导下,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办公业务网(局域网)普遍建立,成为支持机关日常办公的基本环境;二是省政府办公厅联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内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能够承载语音、数据、视频等多媒体业务的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简称政府专网)已建成,并实现了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网络的互联互通;三是省、市(州)和90%的县(市)政府建立了门户网站,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的大部分部门建立了二级网站,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群,在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省市两级政府机关的公文、信息、督查、档案、值班、会议等办公业务系统建设与应用不断深化和扩展;五是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网上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建成,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建成了多媒体应用系统和办公决策支持系统;六是省和市(州)政府、部分县级政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大厅建设了网上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探索开展“一站式”服务;七是一批以政府公文和政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已经建立;八是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九是各市(州)、部分县(市、区)设置了负责政务信息化工作的专门机构,一支既懂政务又懂技术的专业队伍逐步形成。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一些问题逐步显现,主要有: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及整合缺乏整体规划,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应用水平低,服务领域不宽;一些政府网站信息渠道不畅,更新不及时;安全保密工作与信息化建设不够协调,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防范能力较弱;发展不平衡,部分县级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技术队伍不强。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推行政务信息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进政府管理,方便人民群众,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十五”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到2010年,初步构建科学、完整、统一、规范、协调的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框架体系,为政府决策、应急指挥、办公业务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全省政务内网网络平台;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交流互动和服务公众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核心业务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部门协同业务普遍开展;建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政务信息化协调、建设、运行和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指导原则
  为更快更好地实现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需求主导。政务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方针,从吉林省实际情况出发,紧密围绕政府业务和公众的需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实现技术和政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统筹规划。政务信息化建设要在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协同建设,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共同发展。
  ——资源共享。从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全局出发,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促进网络融合、互联互通,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部门业务协同,提高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深化应用。衡量政务信息化工作成败的一个核心标准是应用的水平,即信息技术和政务工作结合的程度。要结合实际需求,努力开发应用项目,拓宽应用领域,提高应用水平,以信息化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安全保密。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建立并完善政务信息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网络建设。继续完善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使其成为向上联接国务院办公厅、向下覆盖全省各级政府,集数据、语音、视频服务为一体,高带宽、多功能、多业务接入的全省政务骨干网络。2007年底前,县(市)政府办公部门要建成内部办公网,并与全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联接;2010年底前,实现乡镇政府与全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的联接。依托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推动省政府各部门与市(州)、县(市)政府相应部门的三级广域网建设,实现各部门系统内部办公网络的联接。以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为核心,逐步整合各部门网络资源,形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
  (二)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站及决策服务系统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决策服务系统应用框架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站建设和管理,在政府系统形成信息资源采集、交换和共享的机制,实现对政务信息的有效获取与整合。2007年底前建成市(州)、县(市)政府和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发布栏目,并逐步建设省政府其他部门信息发布栏目。市(州)、县(市)政府可根据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站建设进度相应建设本级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站。在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站建设基础上,2008年底前初步建成面向省、市(州)政府领导的、个性化的综合决策支持系统。积极推动决策服务系统与财政、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业务系统的衔接。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结合我省突发公共事件“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体系建设,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和相关网络,整合公安、安全、人防、交通、水利、气象、卫生、民政、地震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建的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测信息资源,建立集资源管理、知识管理和任务管理于一体的多级分布式应急指挥联动平台和预测预警系统,实现预案库、案例库和专家库等相关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逐步建成省与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同处理突发事件的一体化、准确、快速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设和完善各级政府互联网门户网站,未建网站的县(市)要在2007年底前建成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构建政府门户网站体系。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整合现有网站资源,已独立建站的部门网站要在2007年底前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未建网站的部门原则上不再独立建站,可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以虚拟主机方式建站或设置部门网页。以信息发布、交流互动、服务公众为主线,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推进网上应用,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制定和完善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政务信息和服务分类体系、数据交换标准、服务受理与处理流程、网站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科学、高效、可靠的政府网站信息采集、编审、更新协同机制,规范政府网站信息管理,使其成为政府的主流媒体。
  (五)办公业务系统建设。继续做好政府机关内部公文、信息、督查、值班、会议、档案等核心政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工作,积极推进其他办公业务系统的开发与应用。依托身份认证、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等技术,建设全省统一的公文、信息交换和流转平台。2007年底前建成全省电子公文交换处理系统,2008年底前建成全省督查、值班、会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办公业务的网上办理与协同。进一步推进视频会议、IP电话、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基础服务,为业务协同和办公应用提供有力支撑。研发推广适合省、市(州)、县(市)政府及部门使用的核心政务应用系统通用软件,避免低水平重复开发。
  (六)政府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各级政府的政务大厅,利用互联网和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采用国家保密部门认证的内外网信息交换技术,建设网上行政审批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适应网上互动需要的“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工作机制,构建“一站式”网络服务平台。
  (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根据国办总体设计方案,研究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交换、共享的标准规范,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依托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分级管理、分类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并以此为核心,逐步整合和优化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与党委、人大、政协协商制定相应的数据接口和信息标准,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八)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保密部门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信息化安全保密工作制度;结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成政府专网、数据库、软件系统等重要资源的灾备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2007年底前建成全省密钥管理中心、数字认证中心和异地数据备份中心,构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安全和应用支撑平台,并与国务院办公厅的安全和应用支撑平台相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各地、各部门办公厅(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地、本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办公厅(室)的基本职能,设立专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力度。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制定我省评估考核标准,并定期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评估考核办法,加强工作自查,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完善投入机制。政务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采用分级负担的方式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财力,确保必要投入。已建系统的运行维护、系统升级和数据更新等系统维护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地、各部门要创新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模式,对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场化渠道,建立社会投资补偿机制。
  (四)优化运行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科技支撑、企业参与”的运作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推进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系统研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技术支撑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论证、指导和验收工作。
  (五)强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信息化标准规范,积极推进适应我省政务信息化发展需要的、科学完备的技术标准规范建设。随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不断建立并完善政务信息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实现系统建设、管理、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培训交流。配合各级人事部门,组织开展各级政府办公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政务信息化知识与应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文字处理能力、系统应用能力和信息利用能力。加强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着力提高技术队伍实施大型复杂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做好政务信息化规划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交流,完善区域间、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与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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