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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财政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来  源: 财政部
发布时间: 2017-12-11 17:26 字体显示:
 
 

  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青海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落实政策措施,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围绕青海优势产业、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走以专补缺、以小补大的“专精特新”成长之路。

  二、持续加大投入,促进企业加快发展。2011—2016年,青海省财政累计下达各类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共计167.83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提质增效资金37.31亿元;循环经济发展资金74.95亿元;重点企业保增稳产资金14亿元;企业节能降耗资金9.37亿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9.7亿元;科技创新资金15.7亿元;外经贸发展资金6.8亿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三、创新投入方式,推进优势企业加快发展。积极转变观念,主动探索财政扶持企业方式,设立了青海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多支支持企业发展基金,以阶段性参股的方式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截至2016年底,共向93户企业注入资本金合计26170万元,带动社会资本12028万元。这种股权投资的方式,对企业而言,不仅拓宽了融资渠道,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又有鞭策激励作用,很受企业欢迎。

  四、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宏观经济调控和税制改革,先后实施了企业所得税两税并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降低股市交易印花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改进税率设计、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2011—2016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共减免各项税收380.6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33.1亿元,个人所得税2.9亿元,增值税76.6亿元,车购税3亿元,出口退税10.8亿元,营业税及附加减免24亿元。此外,减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119.3亿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缓解了非公有制经济资金紧张的矛盾,优化了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青海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五、积极开展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为不断提高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省内培训工作,2011—2016年,累计培训3152人次。另一方面,组织全省1256余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优秀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开拓思路,有效促进青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六、2017年资金安排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2017年,青海省财政安排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197153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6414万元;外经贸发展资金8739万元;工业经济发展资金122800万元;服务业发展资金39200万元。下一步,青海省财政将以党的十九大和青海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对标十九大提出的财政工作新要求,按照“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四个转变”,继续推动财政改革,转变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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