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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专员办:着眼长远发展 扎实全面推进业务机制建设  
 
来  源: 财政部
发布时间: 2017-12-21 08:32 字体显示:
 
 

  青岛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专员办转型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实现自主运行的长远目标,从制度建设、部门联动、信息支撑、培训交流、内部管理等五方面入手,全面加强业务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监管成效。青岛专员办连续三年在青岛市综合考核工作中被评为“先进驻青单位”,继续保持青岛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立规矩,定标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修订《青岛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全面梳理、细化所有财政预算监管业务和内部管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工作责任、主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为各项业务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制定《青岛专员办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工作规程(试行)》。不断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按照资金性质分类制定转移支付监管实务操作手册,将有效的工作模式融入固化到操作手册中。按照“政策统一、要点突出、完整全面、易于操作”的原则,不断优化和拓展“标准化”规程,建立起涵盖银行账户年检、预算审核、决算审核、公车改革方案审核、资产清查等业务的部门预算监管“标准化”规程。三是在“中央驻青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平台”创建“案例库”模块。按照“案例名称”“案例具体情况”“问题的发现与落实的过程”“相关政策依据”四要素,收集录入数十条典型案例,有效弥补“标准化”工作规程无法容纳有价值典型案例的不足,助力经验传承。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2016年制定、完善19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业务考核、党建考核、财政监督审理等3个内部管理办法,修订信息考核办法,坚持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督办通报制度,通过完善考核、督办和通报等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规范化、有序化、高效化水平。

  二、建制度,明责任,部门联动更加密切。一是与地方财政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与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加强财政预算监管联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地方政府债务等重大监管工作中,与地方财政部门加强工作联动,联合召开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统计工作部署会议,就置换债券核查整改、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违规举债整改等事宜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参与地方债务管理制度制订、政策培训工作。二是与行业监管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制定《青岛专员办与青岛市银监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联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中推进协作共管、数据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研。签订《青岛专员办青岛证监局深化工作协作备忘录》,就青岛地区上市公司、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管工作与青岛证监局加强协作,共享资源,形成合力,提升监管绩效。三是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制定《青岛专员办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联合审批工作规程》,确保有序高效完成审批工作。

  三、搭平台,连系统,信息支撑更加有力。一是不断完善“中央驻青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平台”。对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直接支付审核、银行账户审批等业务工作整合和监管信息汇集的基础上,在平台上嵌入“标准化”工作规程、案例库、法规库等辅助工具,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中央驻青预算单位预算监管的数据集成、报表管理和风险预警。二是开通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在财政部预算司、信息网络中心的大力指导支持下,率先与财政部、地方财政连通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实时查询青岛市转移支付拨付数据,实现全面、及时掌握中央及地方转移支付分配使用情况,为全覆盖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统计、分析、日常监控提供数据支撑。

  四、重培训,促交流,业务能力更加提升。一是加强被监管部门财税法规、政策培训。举办政策性金融机构培训交流会,紧贴业务实际,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深入阐释政策文件精神,明确政策文件要点,全面总结分析政策执行中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促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准确理解政策、严格执行规定。与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举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统计工作培训,统一政策解释和统计口径;与青岛市文物局联合举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政策培训,促进项目实施单位规范管理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二是分层次、多途径加强培训,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铁军”“尖兵”要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参加财政部和青岛市组织的各类培训49人次,并通过“再培训”,推进各处室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学习效果。扎实组织全办集中培训,紧贴业务需求,及时扩展政府会计改革、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地方财政运行等方面的政策知识储备。

  五、强保障,抓规范,内部管理更加到位。一是加强干部管理。从全办队伍长远建设发展考虑,科学选人用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处级干部推荐选拔力度,及时将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工作;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大胆锻炼使用年轻干部,提供机会,多压担子,积极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心干部职工困难和身心健康,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积极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干部监督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项目支出审批。加强资产管理,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完成非保留车辆处置工作,加强闲置房屋出租管理。三是强化保密安全管理。组织保密教育培训,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及网络安全检查工作。

 
 
 
  发 布 人: jd02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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