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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昆:继往开来 锐意改革推动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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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8-18 15:48 字体显示: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刘 昆

  这次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部署2014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推动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发展。下午,楼继伟部长的报告,总结了2013年的全国财政工作,明确了2014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做好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下面,我就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2013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成绩显著

  即将过去的2013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新一届部党组的领导下,各专员办紧紧围绕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按照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财政监督和专员办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国专员办系统共受理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3677.2亿元,受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78216个,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2440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2128.95亿元,挽回损失264.94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49名。向被监管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大量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可以说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重大财税改革,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

  开展了“营改增”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采取动态跟踪方式,深入试点地区的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调查试点情况和缴库动态,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完善建议。完成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处理工作,并给各省(市、区)政府办公厅下发通报稿。对12个省(市、区)、62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上报的专题材料得到了国务院领导、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张高丽副总理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完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借用管还”及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针对申请提高地方津贴补贴水平的省份,对5省市的津贴补贴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赴黑龙江就“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涉农资金整合及监督开展专题调研,确保重大改革顺利推进。开展对14个地区取消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和里程数据以及新增债务余额和里程数据的专项核查,及时反映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组织3个专员办开展了地方自行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期即征即退审核工作,维护了国家财税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聚焦民生政策和资金,财政监督保障作用充分显现。

  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事关民生领域支出,切实提高民生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保障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10个专员办就地对10省(区、计划单列市)2010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处纠正了虚报冒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等问题,并重点调研集中连片贫困县区地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组织5个专员办就地对2012年中央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清算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和管理工作。对中储粮总公司系统、13个省分公司及油脂公司开展了中央政策性粮油财政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查处纠正了中央政策性粮食轮换、收储、保管等政策执行方面存在违规操作问题,核定了有关成本支出数据,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实到位。开展了家电下乡补贴清算及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核查,检查纠正了一些地方销售网点存在虚报冒领、骗补等行为,并通过追缴违规资金、扣减保证金等方式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处理处罚,确保补助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审核,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审核。

  (三)强化预算日常监管,财政管理特色更加突显。

  稳步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进一步突出和强化过程控制,及时纠正和处理了多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被追责。认真开展“一行三局”预算审核、“三局”决算审核,确保审核时效和审核质量。开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4家中央预算单位和14家中央企业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合计抽查了102家单位的173个预算支出项目,涉及预算支出资金83亿元。查处纠正了部分企业在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缴纳、支出项目申报和实施、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4个专员办就地对4所高校预算资产财务进行检查,查处了高校预算资产财务管理较为薄弱、预算不完整不真实、收支核算不实、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关注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和财政专户管理情况,开展了地方财政对外借款和财政专户检查。较好完成国家储备商品费用利息补贴、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中央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费用等补助资金的日常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一般增值税退税、2012年度津贴补贴调节基金、国库集中支付和其他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工作,日常审核审批剔除金额65.28亿元。加强国有资本收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彩票公益金等中央非税收入征收、监缴工作,入库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7.66%。顺利完成一年一度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共对22099户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年检,审核账户78216个,参检账户合格率达到98.68%。

  (四)着眼整顿财经秩序,市场监管影响不断扩大。

  加强会计监督。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通信、航空、能源等行业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大城市出租车行业,以及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执行国家财税法规、宏观调控政策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等情况。充分发挥专员办联合联动的优势,采取从总部到分支机构自上而下全覆盖的方式,查处纠正了系统性、行业性、制度性的问题,切实履行了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同时,稳步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协查请求,启动了对德勤、毕马威等2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被审计企业的检查工作,启动了对普华永道、安永、天职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协查,完成了对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正式回函。积极推进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的审计监管合作,与PCAOB正式签署了执法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与欧盟监管合作,就落实中欧审计监管等效决议、签署双边监管合作协议进行了具体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

  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对部分大型金融企业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在关注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会计准则及风险内控执行情况的同时,对职工薪酬管理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开展呆账核销、抵债资产、表外息减免等日常监管业务,完成小额担保贷款、涉农贷款增量补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等补贴资金审核审批工作。开展了外国政府贷款在建项目检查。对个别财政出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共管基金运转情况进行了审查,完成财政金融补贴或奖励性资金申领、使用情况等日常检查工作。

  (五)坚持以人为本,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有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与精神,从改进调查研究、转变文风会风、转变工作作风、杜绝铺张浪费、严格廉政纪律等五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二是研究出台了《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纪检组长履行职责的暂行规定》,为纪检组长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印发《财政部关于在部分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试点的通知》,选择6家专员办进行试点,逐步推进各地专员办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工作。四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有关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历年来积压的关于各地专员办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五是结合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财政部专员办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十条禁止性规定》,从严治办。此外,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按照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精神和楼部长的要求,对7个专员办进行了巡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了专员办的健康发展。

  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各专员办在部督导组的指导下,把发现和解决“四风”中的突出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查摆问题,在努力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选好抓好“自选动作”。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专员办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制定《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员办人事教育制度体系。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实行离任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训。三是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各专员办狠抓内部管理特别是内控机制建设,主动开展自查,进一步夯实了管理基础。

  总的来看,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一年来广大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干部职工以工作转型为契机,振奋精神,大胆探索,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向广大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干部职工,以及关心支持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尚未完全融入财政主体业务,转型工作任重道远;财政监督与专员办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孤岛”现象亟待消除;专员办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更大的勇气抓改革,以更实的作风促发展,切实深化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做好2014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等等。党中央关于财政的新定位和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新思路,为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对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专员办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把全会明确的改革意识、改革思路、改革方法内化为全面深化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014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做好2014年的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逐步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着眼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将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优化会计和金融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和廉政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和成效,为促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重大财税政策开展监督检查。要服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选择“营改增”扩围试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等作为检查和调查重点,及时反映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规范政策执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财政改革顺利推进。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和征管质量专项检查或调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反馈功能,严肃查处个别地区和部门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侵蚀税基、转移利润,制造税收“洼地”问题,为下一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打好基础。结合新近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选择部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上下联动检查,进一步规范中央部门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探索建立对中央部门预算资产财务的事中监管机制,同时积极反映地方财政部门相关政策、制度调整和完善情况,加强对下级财政的监督制约。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垄断性行业或企业薪酬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调查力度,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做好民生政策落实和重大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重点关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文化、生态等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实施与落实,加大检查和调查的力度,推进财政绩效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确保财政政策发挥最大效应。同时,结合专项检查和调研,研究建立财政部门对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效果的长效监督机制。2014年,要进一步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巩固和扩大就地审核审批的工作领域,更多地运用核查、抽查、跟踪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重大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督和控制,以及示范性项目财政资金跟踪监督问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财政部统一部署下,试点开展对中央在地方重大项目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重大项目的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研究探索专员办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的有效路径和工作方法,并将预算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研究建立绩效评价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的专门制度。

  (三)优化会计监督和金融监督。围绕关系国家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选择部分中央骨干企业以及大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将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作为检查的核心内容,同时密切关注财政资金使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从而提高会计监管成效,提升会计监管权威性。进一步调整完善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点对点监管机制,以事务所监管为平台加强中央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重点审计客户的日常监管。研究建立会计报表单一来源机制,通过与税务、工商、人民银行共享事务所业务报备信息,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进行源头综合治理。坚持总行总部、上下联动、抓行业龙头的检查思路,重点关注国有金融企业财务和资产监管、风险控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结合中央“八项规定”与高管薪酬、职务消费等方面规定的情况。开展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相关单位的欠款问题进行核查。进一步加强会计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妥善应对美国相关部门的跨境监管要求,积极开展与香港方面的监管合作,推动与德国等欧盟主要成员国的跨境监管合作,落实审计监管等效协议。

  三、稳中求进,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

  根据部党组及楼部长的系列指示精神,今年以来,监督检查局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牵头研究制定了专员办工作转型的初步方案,目前已提交部长办公会等待决策。这里,我想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简单介绍一下部里的考虑。

  (一)关于专员办的职责定位。根据部党组指示并综合各方意见,专员办将定位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核心是体现专员办工作的财政管理特色。要通过推动专员办工作转型,完善专员办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与作用。在研究专员办工作转型过程中,我们着重关注以下三点:重点研究将专员办工作嵌入财政部主体业务;重点研究预算执行控制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重点研究从事后检查为主逐步向事前事中控制为主转变。专员办转型后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预算支出监管、预算收入监管、监督检查。预算支出监管是此次专员办职能转变的主体内容,也是专员办工作转型成功与否的关键。要落实楼部长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的要求,必须突出预算执行这个关键环节,对中央财政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具体方案中,重点加强了对预算执行过程监控的研究与设计,明确了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实施综合监管、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实施过程监控、对中央在地方的重大项目进行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价等主体内容。预算收入监管方面,我们从中央预算收入上缴、收纳、划分、留解、退付运行过程出发,分别从保障财税政策运行、预算收入监管、非税收入征收入手,研究提出了专员办加强监督与控制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方面,考虑到专员办工作转型后以财政管理职能为主,本着监督与制衡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强对专员办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和规范,以解决专员办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防范专员办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总的原则是专项检查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质量监督与考核。专员办要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必要的抽查、核查和延伸检查,专员办自主安排的检查,报部备案,部里不再统一批复。最后,部里将在专员办管理体制、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等方面作出适当调整,以保障专员办转型的需要。

  (二)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部里将按照“先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届时请各专员办研究提出适合本办开展的试点任务,由部里综合平衡后确定。我们将动态跟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改进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试点项目在全国专员办推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的新要求以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相应修改完善涉及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业务转型的有关政策,及时将转型成果用制度予以巩固下来,逐步建立健全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同时,认真研究监督检查局工作转型方案,以确保财政支出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为目标,强化内部监督制衡,进一步理顺内外工作关系,不断提升财政监督综合成效,促进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此外,要加快专员办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目前,部里在研究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时,已经将专员办作为核心用户纳入财政部信息管理系统,这为试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专员办工作转型,不仅涉及专员办工作目标、方向、内容与方式的调整和完善,也涉及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与优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成好这项任务,需要我们做到统筹兼顾。一是要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根据不同发展时期的财政经济工作重点,专员办肩负的使命必然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脉搏同步,与时俱进,不断调整。专员办近二十年的发展实践,既为财政监督目前的转型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财政监督的进一步科学发展积累了经验。大家过去积累的经验是专员办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是部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大家集体智慧的结晶。没有昨天的积累与探索,就不能迎来和抓住今天的机遇!这些经验,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倍加珍惜,进一步发扬光大,积极运用到当前推动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发展的实践中去。二是要处理好稳中求进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反复强调:要准确推进改革,认真执行中央要求,不要事情还没弄清楚就盲目推进。要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习总书记的指示是对我们最好的告诫。专员办工作转型是财政部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牵扯中央、地方、部门等多方面工作格局和利益。因此,各专员办既要积极主动,但也要防止一哄而上、无序进行。要协调推进转型,注重推进转型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把握全局,力争最大综合效益。要善于把自觉维护转型的统一性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将有益的探索成果及时转化为有利于专员办长远发展的职责设计。三是要处理好履行现有职责和开展转型试点的关系。部党组和楼继伟部长明确指示,专员办工作转型采取先试点再推进的方式进行,并要求三年内基本到位。据我了解,专员办领导和干部普遍对工作转型期望值很高,纷纷要求加大转型的力度,加快转型的进度。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试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持原有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确保工作不乱、思想不乱、队伍不乱。监督检查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加强与相关司局的沟通协调,研究配置与专员办工作转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手段,为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有关司也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专员办转型工作,结合本司业务研究提出专员办工作嵌入主体业务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以及嵌入方式,再造工作流程。

  四、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切实保障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转型发展

  为促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部党组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此,我想着重强调的是: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与钻研,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习与钻研,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干好工作、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高屋建瓴,博大精深,是指引我们工作的方向与目标,特别是其中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众多论断,与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息息相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原汁原味地学,逐字逐句的学,吃透其精神实质,把握其准确内容,指导、推动我们的工作。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逐步深化,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转型的逐步推进,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的范围在不断调整,内容在不断更新,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时代的要求、形势的要求、工作的要求,都迫切要求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干部职工了解新理论、掌握新政策、熟悉新知识、操控新技能,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能。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干部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不断的自我更新。学习还必须讲究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专员办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学习与教育问题,进一步创新学习、教育载体,增强学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检查局、人事教育司、干部教育中心以及各业务司,也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尽可能多的提供和创造机会,加强对专员办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加强统筹。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国家经济建设中心任务与财政中心工作,因地制宜,不断改进和创新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方式方法。要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坚持监督与管理相融合,进一步促进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审核审批与抽查核查相结合,处理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改进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工作方式,着力提升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能力,加强对财政资金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要不断拓展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方法,在不断健全完善检查、调查、审核、审批等常用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监控、评价、考核等的作用,灵活运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调查、函证、咨询等方法,突出财政管理特色,发挥监管合力。在目前专员办人少事多、任务繁杂的情况下,特别是工作转型试点期间,要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综合运用:一是突出重点。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的同时,更加突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在地方重大项目资金、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督与控制。二是加强统筹。专员办人少事多状况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财政部、专员办必须加强计划统筹、力量统筹、时间统筹,保障专员办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反馈机制、与被查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执法单位协同执法机制、案件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财政综合监管成效。

  (三)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从专员办成立之初,部党组就明确提出了“从严治办”的要求,并针对不同时期制定和提出了许多进一步完善的规定与措施,我认为是切中时弊、完全必要的。专员办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财政部,是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人民群众、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更是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社会中介机构、被监管单位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现在社会监督渠道多样化和公民法治意识迅猛提升的情况下,专员办工作的细微差错与失误,都有可能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并影响到专员办的形象与地位,对此,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与重视。但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特别是从内审与巡视工作情况来看,一些专员办业务工作与内部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日常审核审批出差错、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自身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自律不严等情况和问题时有发生。我特别强调,各专员办要结合检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查找本办在业务和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与制约,切实提高专员办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我们是搞财政管理与监督工作的,必须牢记“严以律己方能律人”的道理,对自己更严格一些,要求更高一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职,同时将内部监督、巡视结果与专员办领导班子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内部监督与巡视工作的综合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作风,严明纪律。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及财政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专员办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开展抽查和“回头看”的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进一步加强各地专员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集中组织对各地专员办的纪检组长和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增强其执纪监督的能力。三是加强专员办系统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顶层设计工作,出台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建设规划,更好地指导专员办有序规范地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结合专员办业务转型,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四是围绕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保持三年巡视一遍的频率,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成效。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凝聚力量,共促发展。继续深化专员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专员办党组和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努力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转化活动成果。制定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异地交流干部管理办法》,修订《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探索专员办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的具体方案。适时开展专员办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巡视员、副巡视员的选拔配备工作以及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适时选拔优秀人才补充公务员队伍。做好专员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轮训工作,继续选派专员办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和“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专员办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专员办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给予了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促进新发展的良好时机。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继往开来,锐意改革,全面推进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的转型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文系刘昆副部长2013年12月25日在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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