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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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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12-31 10:52 字体显示:
 
 

                       ——履职尽责努力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白城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陈松林

   1998年本人从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来,经常参加

  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农村乡镇财政财务检查、省级收入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项检查及我市财政组织的一些检查。回顾10多年来检查处理处罚的工作实际,个人认为对检查出来的违法违规问题不能采取一刀切,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区分错与弊分别进行处理。同时,财务会计人员应该做到:摆正位置、履职尽责,努力做好财务会计本职工作。

  一、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过程中应该正确判断错与弊

  (一) 错(无目的性,会计处理脱离财务规则、会计

  制度或准则的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1、制度建设方面。有的单位未按照《会计法》的相关

  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按照《会计法》的具体条款“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明确提出在按规则处理业务的同时,单位还要自行制定一些制度。单位自行制定的制度是单位执行财务规则的辅助管理制度,它是对需要加强管理的事物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对财务规则的具体化和补充。如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等等。

  2、预算(财务)管理方面。有的单位不能严格按照行

  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薄弱,未能按规定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会计基础工作方面。有的单位未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或账户(序时账、分类账、备查账。往来设综合户等不合规行为);有的用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薄的重要依据);有的单位登记账薄不完整、不及时、不连续、不系统(现金日记不及时登记,未做到日清月结,有的单位现金还出现贷方余额;银行日记账有借贷方均不入账的行为,有的现金支票不记现金账,而是直接记在银行日记账上,有的转账支票存根联所填写的单位与转账联不一致,将款项转到其他无经济业务单位提现);有的单位费用(成本)计量和归集不准确;有的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单位的固定资产在相关科目反映(有的漏记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不进行财产清查;有的不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和出具财务情况说明书;有的单位在日常会计处理时准则把握得不够准确,出现了一些差错(无目的性)。错的方面主要是会计处理方法不当造成的。

  4、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由于平时相关部门培训和宣传得不够,加之财务会计人员未注意自学及知识积累,在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方面存在着缺位或者不到位的问题。

  5、思维定位方面。一是有些单位摆不正位置。一些单

  位受政府各部门地位平等的观念束缚,对一些重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和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不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自行决定;二是有的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摆不正位置。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会计机构内部人员是有明确分工的,有的财务会计人员对资金管理不到位,有的超载管理权限,包打天下。

  (二)弊(有很强的目的性,经过伪造、变造的虚假经济业务事项或者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而进行会计核算的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1、账薄设置方面

  为了逃避监督检查,不依法设置会计账薄或者私设会计

  账薄;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2、做假账方面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3、财政收入方面

  在执收环节: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违反

  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对已经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按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缓收、不收财政收入;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在上缴环节: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滞留、

  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在上解和核拨环节: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

  收入;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将应当缴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4、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违反规定编

  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违反规定调整预算;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

  5、骗取或者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方面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

  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6、国有资产方面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

  7、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

  8、担保方面

  违反《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9、私自开立账户方面

  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未经批准而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行为。

  10、政府外债方面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11、税收方面

  规避应缴税款;截留代收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

  12、票据方面

  财政票据方面。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行为。

  税收票据方面。购买违法票据;填制或者取得不

  真实的票据;涂改发票的违法行为。

  其他票据方面以虚假经济业务内容自制凭证;用不舍规的“白条子”收据列支费用的违法行为。

  13、私设“小金库”方面

  私设“小金库”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

  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公款私存(将财政资金或者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或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收入不入账(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账外设账形成“小金库”);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14、政府采购方面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违规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挤占、挪用政府采购资金;规避公开

  招标采购等;

  供应商,供应商不具备条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或者成交等行为。

  1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方面

  为了达到虚增虚减效益,未经批准采取变更会计处理方

  法,人为调整成果的行为。

  16、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方面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依据不一致。

  17、会计要素方面

  其他为了达到某种不合乎规定的利益而采取非正规手

  段致使资产不实、负债不实、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不实、收入不实、支出不实、利润(结余)不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错弊的主要成因

     1、资金规模不匹配。由于延续对执收执罚单位按一定比例分成的方法,造成各单位资金占有量多寡差距及大。

  2、法律意识不强。因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比较充裕,加之,单位领导法律意识不强,购置设备追求高档次,造成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变通将财政资金转移到账外形成“小金库”或为职工搞福利等违规行为。

  3、利益驱动。有的执收执罚部门爱利益驱动,对被监管部门效益好的就进行重点检查或者处罚,造成多头检查或者重复检查;对资金匮乏的单位就无人问津,使资金管理出现空白点;有的监管部门以罚代管,不注重整改,一罚了之。

  4、管理手段落后。由于经济欠发达,对行政事业单位靠政府手段收取的各项收入未能全部赶进财政管理的笼子进行监管,也未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仍采取按比例分成的粗放管理模式。

  5、基础工作薄弱。如有的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不按照操作规则处理账务,如现金和银行存款启凭证不及时,存在记堆账或者不序时记账;内部牵制制度不完善,会计印鉴保管混乱,会计记载不规范,会计档案保管不当等等。

  6、报批理念淡薄。单位在资金运用和资产处置等方面不按程序报批,自作主张,超权限随意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做好财务会计工作的努力方向

  最近,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同志在湖北、江西调研时强调

  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对财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今后一段时间,财政管理的重点和财政监督的重点将更加全面,更加精细、更加责任重大。全体财务会计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提高思想认识,摆正位置,履职尽责,努力做好财务会计工作。个人认为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加强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财经法规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该遵守的具有会计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道德或者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有别于会计法规的非强制性会计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起到如下作用: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会计职业理想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会计工作态度是会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基础;会计职业责任是会计人员从事和承担会计工作所相应负有的义务;会计职业技能是圆满完成会计工作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条件;会计工作纪律是维护和贯彻会计职业道德的保证。

  2、加强学习,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规是具有密切联系的,它们同属

  于会计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会计从业人员在恪守职业道德的同时,要加强对经济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学习,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理论的学习,并且这一学习任务是永动的,因为管理理念在不断的更新,管理知识在不也断进化,管理手段在不断进步。我们必须要以变应变,使自己适合并胜任所从事的财务会计工作。

  3、强化基础,规范会计操作行为

  国家财政部提出加强“两基”建设,市财政局领导提出

  要解决“三基”不牢问题,随着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日臻完善,加之会计基础工作的不断加强,要求我们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经常翻阅并熟练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定具体条款,严格按照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做到程序合法操作合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财务会计人员要经常5+7,即经常学习和运用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财务管理的5个方面及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审核凭证、登记账薄、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方法的7个方法。会计核算7种方法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由此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一般来说,每发生一次经济业务事项都要先填制和审核凭证,然后再按规定的账户采用复式记账的方法,登记在有关的账簿中。月结,则根据账簿的记录计算(成本)费用,进行财产清查,并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会计报表。再将财务管理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贯穿核算和反映的始终,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即:

  计划——经济业务事项——审核填制凭证——登记账簿——财产清查——编制报表——分析——考核(控制和核算贯穿计划和考核等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之中)。

  4、加大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财政管理信息化

  的投入,有条件的单位也要注重这方面的投入,不断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因为,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备手段,也是管理工作本身的重要内容。要逐渐建成管理各环节畅通、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依靠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总之,全体财务会计人员也包括我们财政自己本身都要在经济活动中一要摆正位置,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二要服务好单位的日常工作运转,发挥好财会部门应该发挥的作用;三要履职尽责(职是指职权,是一种权力;责是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管要管到位,义务要尽到位),为国家也是为财政管理资金和资产(所以,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是具有双重身份的)。加强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规章,掌握好财务会计专业技能,力争将财务会计工作做得更加完美和到位。

  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新的定位和工作设想

  1、会计及会计监督的涵意

  古代的会计原意为:“零星算之为计,总和算之为会”(引自清代哲学家、数学家、戏曲理论家焦循《孟子正义》)。

  现代会计的概念应该是: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一系列科学方法对企业、行政和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综合地核算和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预测和控制的一种管理活动。

  会计监督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的协调、控制、监督、督促,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益的目的。个人认为,应该正确理解现行的会计监督的理念,它应该包括狭义的会计监督、财务监督和财政监督(应该是政府监督的大理念)。它是一个大监督的理念。

  2、财政监督的定位

  现行《会计法》在制度上构造了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具有自律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社会审计监督具有鉴证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政府部门监督具有权威性,是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财政监督是政府监督的一部分,是经济领域实施监督的不可或缺的监督主体,承担着对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的再监督的重任。

  在构建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转的公共财政框架过程中,在舆论界对财政监督有两种认识,一种认为财政监督是财政工作的一种职能,另一种则认为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个人认为财政监督是职能手段并存。这是因为按照财政所承担的资金监管任务层面来说,通过财政监督将当前财政管理上的缺憾及时反馈给财政的相关科室,无疑是加强财政管理(内审)的一种手段;从对各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的再监督(外审)的角度来看,它确实又是财政职能的一部分。我市的财政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找准位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范围,做到“不越位”、“不错位”;按照职权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上要“不缺位”。

  3、形成合力搞好资金(资产)监管

  财政监督定位后,首先,要树立财政监督新理念。财政监督工作要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转变思维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即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服务于财政改革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服务于财政日常管理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识。

  其次,要注重调整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发扬协作精神。要与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搞好工作衔接,落实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尽最大可能地减少交叉检查和重复检查,实行检查成果共享;二是注重发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自律作用。要正确引导和帮助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好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单位内部在日常管理的自律作用;三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在衔接和调动好各方面会计监督积极性的同时,财政监督检查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的职能作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和日常财政管理需要,要进一步规范财政检查行为,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原则,搞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还要注意保护好财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要转变工作作风。变调账检查为深入基层单位就地检查和指导工作,并逐渐从“检查型”向“管理型”转变,从“监督型”向“规范型”转变,从“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变。

  4、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设想

  一是拓宽财政监督工作新领域。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以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为主线,不断拓宽监督检查新领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组织财政收入上,转移到协税、护税上,转移到检查规避缴税上,转移到清理欠缴政府非税收入上,转移到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上。

  二是监督检查关口前移。要逐步建立对预算编审、资金拨付使用、决算审查的全过程的监督问效,真正做到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对政府性基金及各项专项资金要进行跟踪检查,将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贯穿财政监督工作的始终,即对事前财政资金安排使用进行必要性审查;对事中财政资金投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实行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和制止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事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绩效考评,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国有资产的完好和养护。

  三是坚持处理和处分相结合弱化处罚。在实际监督检查

  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无论是错还弊都要责令被检查单位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或者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侵占的国有资产。对以上提及的私设“小金库”等17方面违法违规问题(有目的性),将按照财政部提出的:“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强化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和部门、地区及单位的利益追究机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对一般无目的性的差错不予以处罚。

  在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的今天,财务会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尤其要学习一下涉及经济犯罪的《刑法》,知悉经济犯罪的种类及刑罚的法条。做到警钟常鸣,在搞好本部门资金和资产监管的同时,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

  最后,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话作为这次征文的结束语,与大家共勉:要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大力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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