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支付69.9元充200元话费,实际上是充值69.9元买200元话费券,需要充值4000元话费,才能享受这200元优惠。
“29.9元充值100元话费”也是同样的套路。
看到这样的弹窗广告,消费者认为支付29.9元就能直接享受到100元话费,可得到的却是多张5元话费券、10元话费券,且每月只能使用1张,充值满100元、满200元才能抵扣。这样算下来,得用一年多时间充值2000元才能使用完话费券。
而在整个支付过程中,并不会出现相关提示信息,后知后觉被骗的消费者再想联系客服追回损失,为时已晚。
类似“省益省”“淘省省”的低价诱导话费充值广告并不少见,只不过是换个“马甲”而已,手段没有变化。
早在去年12月,四川省自贡市消委就发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弹窗广告里的话费充值陷阱,并指出这类弹窗广告除了给一些小众APP打广告、引流外,还存在非法融资的风险。
简言之,若每个消费者按照某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规则,用完100元的话费券需向该公司支付2000多元,且一个公司可吸纳数万计客户,公司在收取29.9元话费和客户的充值话费后不及时为客户充值,可能有占用资金甚至“跑路”的情况。
而且,这类消费陷阱此前也已屡遭曝光,却依旧能持续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互联网平台上。
近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互联网充值返券”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政约谈会,约谈18家涉及“互联网充值返券”消费投诉的经营者。
约谈中,市场监管局要求相关企业负责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自我规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严查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同时,市场监管要与公安协同联动,认真排查线索,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状况,防范企业“关门”“跑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显然,在此类事件中,商家的种种行为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提供充值广告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就能“脱身”吗?
很多消费者都是在浏览信息时遇到的话费充值广告,正是出于对平台方的信任才放松警惕,那么对于弹窗广告,平台要尽到什么责任?
互联网平台无论大小,在筛选广告时至少都要做到配备专门的广告审查人员,核对广告内容。不能唯利是图,对违规违法广告熟视无睹。
据《广告法》第56条规定,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互联网平台允许商家在自己的地盘发布广告,实际就充当了广告发布者的角色,在明知此类广告含有虚假误导成分的情况下,仍凭借自身知名度为这类广告背书,分得了利益,在骗局被识破后,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诚然,部分不良商家会以插件方式,将话费充值广告寄生在一些网页或APP旁边的插栏、支付结果页、跳转出的页面等位置,甚至劫持系统后以垃圾广告形式出现,于平台而言确实存在技术拦截的难度,但这不是平台免责的理由。即使不能在第一时间下架此类虚假宣传广告,平台也可以利用广告可追溯技术来揪出不良商家的“尾巴”,对其“秋后算账”。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日常浏览信息时不要轻信低价充值广告的宣传,一旦发现这类恶意营销行为,请拨打12315电话投诉或者直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同时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介入,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加大打击和惩治力度,作为广告发布者和平台必须付出更大的成本。
编辑:崔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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